01
115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才藝比賽實施計畫
說明:
一、旨揭計畫為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平等參與活動及展現才藝之機會,請貴校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。
二、計畫電子檔同步置於特幼教育科文件下載區。
02
有關115年度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獎補助金申請案
說明:
一、依據「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獎補助辦 法」(如附件1)辦理。
二、本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,且於同一教育階段三年內未曾 獲本辦法獎補助者,得繕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 經學校向本局申請獎補助金:
(一)前一學年度參加政府機關舉辦之競賽或展覽,獲得前五名或相當前五名之成績。
(二)前一學年度學習評量結果甲等或八十分以上,且表現優良。
三、前開各情形已獲本府所屬機關單位相同性質之獎勵者,不 得再以同一事由提出申請;同時符合者,應擇一提出申請。
四、請轉知學生或相關人員提出申請,由學校召開特推會先行 審查,並將特推會會議紀錄及相關申請資料於旨揭時程內 至填報系統(第23945號)完成填報,並函復本局辦理。
五、檢附各校申請配額表及超額申請表件(如附件2、3)